“棚改钱”变成“糊涂账”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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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网上一则6300万元棚改事件引起了热议,专项贷款,从审批、拨放到被诉偿还,开发商竟“全程缺席”,直至法院传票落地才如梦初醒。这起发生在锡林郭勒盟的荒诞剧,把棚改资金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撕开了触目惊心的裂缝。 按照财政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住建部《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棚改贷款必须“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专项使用”,且实行“穿透式”监管,需经街道、棚改办、住建、财政、审计、金融机构“六方联审”。然而,六份审批表却能在冬季3个月内“变”出4栋七层高楼,公章一路“绿灯”,资金直接绕过项目主体,流进一家“只出借账户”的建筑公司。审批链集体“失明”,监管形同虚设,无异于把公共资金置于“真空地带”。 更值得警惕的是,当开发商(宏基伟业公司及杨小龙)以“被负债”为由向公安机关控告时,立案程序却迟迟未能启动,最终只能依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57条“立案监督”倒逼侦查。刑民交叉案件“先刑后民”本是司法常态,如果刑事关口滞后,民事判决先行,不仅可能让真正的责任人逍遥法外,也会给无辜企业贴上“老赖”标签,形成二次伤害。 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已受理宏基伟业公司及杨小龙提出的“监督公安局立案”申请,且已对该申请立案。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该案立案时间已近3个月。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掌握案件推进情况,杨晓龙于11月10日主动致电该院追问进展,工作人员回复称,该案目前仍未阅卷,未查看相关案卷材料。鉴于该案已立案近3个月,且尚未进入阅卷环节,案件推进速度较慢,宏基伟业及当事人对此高度关注。为确保监督立案程序依法高效推进,现恳请锡林浩特市检察院监察二部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对该案相关案卷材料进行阅卷审查,并及时将后续案件进展情况(如阅卷完成时间、证据核实进度,需要补充资料,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书面或口头告知当事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案中,锡市检察院接下来既要查资金、查公章,更要查“为什么不立案”,给法律一个交代,也给市场一个预期。棚改资金是民生“救命钱”,不是权力“自留地”。此案再次警示:没有信息共享的“联审”就是形式主义,没有现场核实的“进度”就是数字造假,没有刑责威慑的“违规”就是鼓励复制。财政部、住建部、国家审计署应借此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棚改资金“回头看”,把“穿透式”监管从纸面落到工地,从账本落到砖头;莫让不作为的风气、执法不严、懒政怠政对营商环境和群众利益的损害。让每一分钱都花出“安居”味道,而不是“惊心”回忆。 来源:http://www.jrsf9.com/zixun/9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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