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周兵学涉恶势力保护伞为求自保不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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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玉群,男,汉族,1974年出生于河北省沙河市,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自由职业者。现任玉群公开向社会公布邢台市沙涉恶势力的保护伞行为。 我从部队(武警河北省总队二支队)退伍后自主创业,经过多年创业,努力发展,在家乡河北省沙河市S329省道的黄金地段成立了占地25亩的公司——沙河市常运汽贸公司。通过我的努力经营,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该公司是我多年心血经营的合法民营企业,不想却被沙河市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觊觎。该团伙利用其在河北省邢台市政法、公安系统以及政府系统内部分领导在其公司放置大量资金供其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回报为利益作为其保护伞的关系,策划并实施了对我公司的惨无人道的掠夺,使我个人及公司的合法财产损失达2000多万元。 我以一个中共党员的党性和革命军人的觉悟,如实反映河北省邢台沙河市政法、公安系统涉恶势力保护伞站台撑腰恶势力、纵容包庇恶势力、与恶势力进行权钱交易、阻挠执法查处涉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在我的生命财产受到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不法侵害时,周兵学团伙在邢台沙河市政法、公安系统的保护伞为了给周兵学团伙站台撑腰,纵容包庇这伙涉恶势力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有证不取、有问不回。使我有冤无处伸,还遭到了恶意打击报复。导致我的企业损失2000多万元,至今无处讨要。 当时,在我多次向上级单位举报反映后,终于在时任邢台市董市长和时任邢台市公安局党组成员主抓刑事的副局长督办下,邢台市公安机关指定平乡县公安局于2018年4月28日异地成立专案组对盘踞沙河市多年的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立案侦查,2018年6月8日邢台警方抓捕了以周兵学为头目的涉恶势力团伙22人。随着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的落网,周兵学在邢台沙河市政府、政法、公安系统的多个保护伞为了使自己不受到周兵学案件牵连,时任沙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艳林和时任沙河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刑警队大队长陈对泉以及当时在周兵学涉恶集团中放置资金的保护伞们马上行动了起来。
一、肆意隐匿大量证据,使涉恶罪犯从轻处理 2018年6月,恶势力周兵学团伙头目周兵学被平乡县公安局抓捕后,时任邢台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的王学良(2020年犯贪污罪已判刑)立即介入该案,要求平乡县公、检、法系统快侦快结。《人民日报》2018年11月3日刊载了标题为《邢台警方打掉一涉恶犯罪团伙14人落网》的新闻稿件。文章开篇提到:“记者从11月2日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邢台市公安局成功打掉周某学涉恶犯罪团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4名,收缴钢珠枪1支、砍刀1把,扣押车辆7部,冻结账号32个,涉案金额4亿余元”。谁都知道,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是大案,是重案,是要案!可是,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 冀0532刑初34号)上却没有提及《人民日报》刊载稿件中提到的涉案枪支及凶器。这也就意味着黑恶势力周兵学团伙在公安、政法系统的保护伞黄艳林、陈对泉等人的帮助下,在公安向检察机关案件移交前,已经将重要的涉案物证刻意隐匿了。其目的就是要对涉黑犯罪分子重罪轻判、漏判,使该团伙骨干分子在看守所里沉默不要承认乱咬。 二、利用职务便利,使受害人申诉无门 在我受到恶势力周兵学团伙迫害时,我一直坚持报警110,但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的保护伞黄艳林、陈对泉却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其下属对我采取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有证不取、有问不回、接警不留痕迹的作法,致使我的合法财产被周兵学恶势力非法侵吞占有。我向沙河市公安局举报恶势力周兵学团伙涉嫌非法占有公共存款、非法集资、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情况后,由于黄艳林、陈对泉对周兵学团伙的包庇纵容,沙河市公安局对我反映的问题故意不理不采,我因此失去了在第一时间获得公安机关合法调查取证的机会,直接致使本人巨额财产损失在法院审理阶段无法获得认定。 时任沙河市市长王文玉和时任沙河市政法委书记杨振海专门为我受迫害的事情召开会议,沙河市公安局主管刑事案件的副局长陈对泉(黑恶势力周兵学团伙保护伞)对王文玉市长说:“邢台市公安局主管刑事局长邢群英说我的案子了,说这无法构成刑事案件。” 而后来由时任邢台市公安局付局邢群英长同志指示,将该案异地查办,由平乡县公安局成立4、28专案组,并成功打掉了沙河市黑恶势力周兵学团伙,这进一步证明陈对泉欺上瞒下,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 沙河市恶势力周兵学团伙保护伞——沙河市公安局领导陈对泉,指使沙河市桥西派出所所长杜准亮、沙河市公安局刘石岗中队刘永辉队长等人,拒不配合平乡县公安局办案,拒不移送有关重要证据和勘验等资料,阻碍平乡县公安局正常的办案侦查。在2018年1月2日,刘永辉队长带领刘石岗中队人员、大案队两名人员和技术中队郑队长等人员出现场调查勘验。但是直到案件移交检察院时也没有把包括监控视频等有关重要证据及勘查资料移交给平乡县公安局专案组,致使我个人和公司的财产损失至今无从查起。 平乡县公安局在在立案后侦查期间,由于沙河市公安局拒不配合、不提供甚至故意毁灭出警证据,沙河市公安局没有将我报案及其他本人公司遭受损失的资料移交给平乡县公安局,一直无法顺利调查取证,致使我所反映的本人合法财产被周兵学团伙侵占一事,始终未得到及时的追缴与评估处理。导致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和法院后,我的合法财产损失问题在起诉书上没有被提及。一审时,我以被害人的身份参加了庭审。因为我认为一审判决中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证据提交不完全,避重就轻。同时,我对本人合法财产损失在一审判决中没有被提及等情况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但在二审法院开庭时,二审法院却不让我出庭了。因此我没有二审判决书,案件和我有关的附带民事部分的财产损失赔偿不能申请执行,导致我的合法财产赔偿问题无从处理,给我造成极大的损失。 我是实名举报人同时也是本案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在邢台市公安局将我所举报的周兵学团伙黑社会团伙进行打击除恶后;我的2000多万元的财产损失不翼而飞了,一审、二审法院及一、二审检察院在周团伙的保护伞的保护和操作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恶意伪造证据,恶意打击报复被害人 2023年1月4日,我按国家规定程序逐级反映,最后到国家信访局反映问题,并在国家信访局登记了我的问题。1月11日,沙河市公安局把我从北京带回,12日对我采取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我被释放后,向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时间内,沙河市公安局向法院报送了行政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从沙河市公安局的行政答辩状中,我意外发现了沙河市公安局于2021年12月7日明显不是我笔迹书写的《息诉罢访书》以及沙河市信访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我在2021年12月7日已经得到沙河市公安局的回复并书写了《息诉罢访书》。可是我从来也没有写过什么《息诉罢访书》,这份《息诉罢访书》的笔迹明显是沙河市公安局冒用我的名字来写的,欺骗上级部门虚假答复。 后来的《沙河市公安局信访处理意见书》(沙公信处【2024】002号)中回复给我的原文是这样的:“第七条:关于你反映“伪造你的笔迹签署了2021年12月7日息诉罢访保证书”的问题。 “经核查,你反映的这个问题是存在的。依据当时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安作,责任单位是刑警侵财中队,因原中队长赵雪良因公牺牲、信访科未做好提交保证书的登记工作,现已无法求证《保证书》的来源。我局信访科因未按要求做好工作登记,造成保证书来源无法求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时任信访科长贾庆国提醒谈话处理。” 因为我从来没有与赵雪良中队长接触过。一句“因原中队长赵雪良因公牺牲、信访科未做好提交保证书的登记工作,现已无法求证《保证书》的来源。”就将无端拘留我的事情和虚假《息诉罢访书》一笔代过,这样的回复做为当事人我是不能接受的,并且至也无回复。 共产党员讲的是实事求是,往牺牲人员身上抹黑、推诿,这样的行径太过于无耻与不负责任。同时,这也更能说明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的保护伞们,为达到其目的,已经不择手段、没有底线。 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的保护伞们干的无耻之事远远不只这些。2018年6月8日黑恶势力周兵学团伙落网后,我于2018年6月30日接收回我的公司。沙河市交通局在没有任何公示、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把通往我公司的必经之路封死了(我公司门前是S329省道),因我公司是经营汽车业务的,致使我公司人员出行都困难,更别提生产经营了,只能是歇业。现在已经是被撤销状态了。 2019年5月,城管局又违规在省道上非法设立限高装置(交通部文件显示国省干道设立限高装置必须由上级交通部门指示后才可以安装,但高度不得低于4.2米)阻挠我正常的生产经营。堵路和限高是时任沙河市政府副市长赵素梅代表周兵学黑恶势力对我进行的打击。堵路时,赵素梅是主管交通和城管的副市长。 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在沙河成立了专门非吸的公司,来吸收和顾养涉恶社会成员。赵素梅在副市长位置上所收取的黑钱,以她妹妹赵冬梅的名义放在了周兵学的非吸公司里。周兵学被抓后,赵素梅的钱因周兵学案件的侦破是拿不回来了。按理说她也是受害人。但周兵学团伙落网又因我而起,她怎么能不记恨我? 就堵路和限高问题,我曾向沙河市人民政府、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信息公开。沙河市人民政府、邢台市交通运输局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在给我的信息回复中,均表示没有对S329省道没有堵路和限高的指示。 经邢台市纪委部分查实,原沙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黄艳林收受周兵学团伙 50 万元贿款(初期纪委曾隐瞒,后才查实 50 万元)。陈对泉与周兵学关系密切,其司机郭建广案发时正驾驶周兵学车辆,案初,郭建广被平乡公安带走,陈对泉出面将郭建广保回;此外,陈对泉等还被举报存在参与黑社会组织分红、霸占土地、盗采河砂、重婚、洗钱等多项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却仅以受贿罪被起诉,存在重罪轻查问题。 2018年打黑除恶期间,我曾向时任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凯反映我的问题,刘省长向下指示要求解决问题,但因下边周案的保护伞们干扰,该批示不了了之。 我的冤情曾经得到过河北省省委书记、省长的批示,曾经得到过邢台市领导的重视,曾经得到过沙河市市长的关注,可就是因为涉恶势力周兵学团伙的保护伞们为了不使自己暴露,欺上瞒下、勾结串联、肆意妄为,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做为一名党员、退役军人,我相信党,也相信大多数党的优秀干部是清正廉洁的。我恳切希望国家像从重从严查处周兵学黑恶势力团伙一样,严肃查处黄艳林、陈对泉这样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他们的“伞外伞”,不让更多的人受到他们的伤害。同时,赔偿我2000多万元的损失,还我一个公道。 受害人任玉群承诺对以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来源:http://fazhiqianyan.weibaixingfagao.com/a/keji/shuma/30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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